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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后预防 (PEP)
「暴露后预防用药」是指在可能因高风险行为而接触到爱滋病病毒后服食抗爱滋病病毒药物以预防感染。
「暴露后预防用药」必须在接触病毒72小时内开始使用。越早开始并依从指示完成整个疗程,预防爱滋病病毒感染的效果就越理想。研究结果显示,如在接触病毒后超过72小时才开始服用「暴露后预防用药」,预防感染的成效将会很低甚至无效。
使用者必须连续28日定时服用「暴露后预防用药」。虽然贯彻用药对成功预防感染爱滋病病毒有关键作用,但不能保证百分百有效。
在服用预防药物期间,使用者必须继续采取其他预防感染爱滋病病毒的措施,例如:与性伴侣使用安全套和避免共享针筒等注射用品。
一般情况下,预防用药只适用于:
- 在接触爱滋病病毒之后的72小时内;
- 用户本身并未受爱滋病病毒感染;
- 身体黏膜包括:眼睛、口腔、阴道及直肠与可能具有传染性的体液直接接触,例如精液、阴道分泌物、血液或血浆;
- 皮肤上的伤口与可能具有传染性的体液直接接触;
- 所接触的体液来源是已知的爱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爱滋病病毒感染状况不明人士。
重要提示: 并不是所有类型的接触后均需要服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医护人员会根据个别情况作出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处方「暴露后预防用药」。
在一般情况下,公营医院的急症室及一些私家医生诊所或医院都备有抗爱滋病病毒药物以用作「暴露后预防用药」。
在怀疑暴露于爱滋病病毒后,应尽快求诊并由医生进行初步评估和决定是否需要服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如医生决定采用预防药物,继续跟进至为重要。卫生署预防治疗诊所会为已经开始服用预防药物人士提供跟进。医院管理局亦为其辖下因医护工作接触到爱滋病病毒的职员提供跟进。
处方「暴露后预防用药」前,医生会先评估以下的各项因素:
- 求诊者与病毒来源的接触形式及时间;
- 求诊者的爱滋病病毒感染状况;
- 涉及的体液和感染来源是否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如果是已知感染者,是否正在服用抗爱滋病病毒药物及其最近爱滋病病毒载量;
- 任何其他额外风险因素。
副作用因人而异,有些人会有出现恶心、头痛或肠道蠕动增加等症状,但有些人是没有出现副作用的。「暴露后预防用药」亦有机会与患者正在服用的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因此,你必须通知医生(无论是处方「暴露后预防用药」或治理其他疾病的医生)所有你正在服用的药物,以避免出现药物的相互作用。
采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后有哪些支持与跟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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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露后预防用药」的疗程为期28天,使用者须根据个别情况于指定诊所接受跟进和对药物耐受性及依循性进行评估。如有需要,医生可能在覆诊其间对药物处方作出调整
- 在接触病源后的12周进行爱滋病病毒测试;
- 于覆诊时为使用者提供辅导及减少风险行为的方法;
- 为减低进一步传播爱滋病病毒的风险,用户应贯彻遵从以下措施直至确定并未受到爱滋病病毒感染:
- 使用安全套,预防经性行为传播病毒
- 避免怀孕及喂哺母乳
- 避免共用注射器具
- 不可捐赠血液、血浆、身体器官及组织、或精液
*「暴露后预防用药」只适用于紧急情况,对于持续具有暴露于爱滋病病毒风险的人士,请与医护人员商讨其他更适当的预防方法 *